关于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2月份传输有效率情况的通报
[摘要]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 经环境保护部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统计,2015年2月我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5.21%,1~2月份传输有效率为95.60%,达到国家75%的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
[发布日期] 2015-05-1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有效率;监控;数据传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