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体系普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的通知》(国办函〔2017〕17号)要求,为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体系普查工作,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精准化、便捷化,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2-2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政务;服务体系;普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