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740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清缴煤炭生产企业交通建...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成立推进新农村建设水...
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04年度粮食...
关于做好迎接全省食品安全考核评价检查准...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2017年中...
关于黑龙江大学综合实验实训大楼项目初步...
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同意哈尔滨交响乐团赴...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厅级领导对接省总河长、省级河长联系工作机制的通知
[摘要]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省委省政府于10月13日印发《关于调整省总河长和省级河长的通知》(黑委〔2017〕48号),省总河长、省级河长由原来的5位增至15位。
[发布日期] 2017-10-3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河长;省级;为省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76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