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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取(换)证考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垦区、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亚布力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履行相关监察职责和执法过程中需持证上岗,省局决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取(换)证培训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2018年5月1日前监察人员证件到期的A、B类监察员; 2、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岗位工作,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件的公务员。
[发布日期] 2017-04-1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工程和技术(综合)
[关键词] 特种设备;监察员;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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