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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管理局,总局机关各部门: 经总局领导同意,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函〔2016〕6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7-02-2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总局;黑龙江省;转发给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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