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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03-2005年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委组织部,各市、地人事局、科技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现将《黑龙江省2003-200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03-03-2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教育;继续;技术人员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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