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抓好下半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产煤市(地)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7月30日,国务院安委办向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函》(安办函〔2012〕23号),要求我们围绕实现事故总量要继续保持下降、重大事故起数要由升转降和特别重大事故起数保持零纪录,至少低于去年三项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实现全省下半年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全年控制指标目标的71%以内,力争实现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0%。
[发布日期] 2012-08-1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委办;安全;生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