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土地综合开发的实施意见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37号)精神,做好我省铁路用地及站场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支持铁路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支持铁路运输企业盘活利用现有铁路用地 (一)支持铁路运输企业采取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发布日期] 2015-06-2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铁路运输;土地;铁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