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清理规范性文件结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32号)的要求,我厅对2017年5月31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保留规范性文件18件,废止规范性文件 11件。
[发布日期] 2017-08-1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规范性;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