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的通知
[摘要] 各产煤市(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龙煤控股集团: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煤行〔2015〕116号)要求,我局制定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将本制度转发至辖属煤矿企业。
[发布日期] 2016-07-0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事故隐患;督办;重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