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泊或进行装卸作业时,腐蚀、有毒或放射性等有毒物质散落或泄漏,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造成渔港或渔港水域污染的处罚
[摘要] 职权名称 停泊或进行装卸作业时,腐蚀、有毒或放射性等有毒物质散落或泄漏,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造成渔港或渔港水域污染的处罚 职权编码 230000-03-0-1063 职权类型 行政处罚 审核转报 否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2000年农业部令第34号):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以下简称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依据本规定行使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权。
[发布日期] 2016-03-2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渔港;职权;污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