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素材的函
[摘要] 省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要求,经省政府领导批示,同意由省环保厅牵头,省编办、发改委、人社厅、财政厅、国土厅、住建厅、交通厅、农委、水利厅、林业厅、卫计委、质监局、农垦总局、法制办、森工总局和气象局等部门配合,按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16-02-2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实施方案;环境监测;任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