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行政许可事项申报相关政策要求的通知
[摘要] 市(地)金融办(局),绥芬河市金融局、抚远市金融办: 按照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改革部署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批办法 按照省政府“只审一次,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多层级审批”的要求,对审批办法做如下规定: (一)设立审批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由省金融办通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http://www.hljzwzx.gov.cn)实行一次性网上审批。
[发布日期] 2016-05-1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小额贷款;审批;公司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