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容积率计算规则(试行)》的通知
[摘要]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容积率计算规则(试行)》的通知 大兴安岭行署建设局,各市城乡规划局,省农垦、森工总局规划(建设)局,各规划编制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落实国家《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2009]5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统一容积率计算标准,提高城乡规划编制水平,规范城乡规划审批程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我省城乡规划工作实际,组织起草了《黑龙江省容积率计算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参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0-09-2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容积率;城乡规划;试行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