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垦区禁止野外焚烧秸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管理局,各农牧场,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局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禁止野外焚烧秸秆改善大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113号)要求,垦区为秸秆禁烧区。
[发布日期] 2017-02-2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秸秆;禁烧;管理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