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7028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新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的...
关于呈送黑龙江省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20...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水利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一...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黑龙江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
[摘要]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卫生厅、发改委、财政厅制定的《黑龙江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05-03-2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防治;病防治;地方病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34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