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备案的化工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备案的 化工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企业,省化工安全卫生技术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68号)、《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备案的化工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3]56号)精神,保证化工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委托省化工安全卫生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开展省局负责备案的化工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04-10-2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化学工程(综合)
[关键词] 审查;备案;评价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