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报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0〕21号)文件精神,省局近期将召开全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工作会议,请各市(地)局将本地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工作情况及时报送省局广告审查监督办公室,具体要求如下: 一、队伍建设情况。
[发布日期] 2010-05-2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广告;省局;医疗器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