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闻出版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摘要] 各市(行署)新闻出版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新闻出版局(处),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省出版总社: 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发布日期] 2006-11-2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新闻出版局;总局;哈尔滨铁路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