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征求《黑龙江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函
[摘要] 关于再次征求《黑龙江省产业结构调整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函 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畜牧局、省旅游局、省农委、省审计厅、省统计局: 为确保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前期,我厅向贵部门征求了对《黑龙江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黑财企〔2010〕7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修改意见,并根据各部门意见,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发布日期] 2011-08-3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专项资金;修改意见;办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