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厅直属(管)各医疗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二部委联合印发的《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工商广字〔2010〕24号)和卫生部《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厅下发了《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广告集中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黑卫医管发[2011]183号)。
[发布日期] 2011-09-3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广告;医疗机构;违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