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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做好野生毒蘑菇风险预警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卫生局: 夏秋季节高温多雨,野生蘑菇大量滋生,也是野生毒蘑菇中毒的高发期,市民如不仔细辨别、鉴定而采食野生蘑菇,很容易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轻者可造成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的可以引起人体脏器损害,甚至引起死亡。
[发布日期] 2016-06-1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野生;毒蘑菇;总局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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