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和2012年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摘要]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 和2012年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 维修养护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地)、县(市、区)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 2011年12月21日,财政部《关于拨付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财农〔2011〕499号)安排我省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4169万元。
[发布日期] 2013-06-0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养护;水利厅;公益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