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黑龙江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2016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库点认定工作中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有关要求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粮食局,省农垦总局粮食局,省属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库点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储粮黑[2016]371号),以及《关于公布纳入国有控股粮食收储企业尽职调查范围律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黑粮储[2016]100号)要求,国有控股粮食收储企业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为进一步明确尽职调查内容,规范委托行为,经商中储粮分公司及农发行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尽职调查的范围。
[发布日期] 2016-11-1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收储;尽职;粮食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48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