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农垦总局安置龙煤集团分流人员办法的审核意见》的通知
[摘要] 红兴隆、建三江、牡丹江管理局,五九七、八五三、七星、前锋、鸭绿河、兴凯湖、八五六农场: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农垦总局安置龙煤集团分流人员办法的审核意见》(黑人社呈〔2016〕14号,以下简称《意见》)已经省政府审定通过。
[发布日期] 2016-07-1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分流;总局;人员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