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201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部署要求,顺利完成我省2017年黄标车淘汰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黄标车淘汰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我省黄标车淘汰任务量为5.64万辆,淘汰工作进入攻坚阶段。
[发布日期] 2017-06-2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工程和技术(综合)
[关键词] 黄标车;淘汰;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