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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产煤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龙煤控股集团: 为深刻吸取牡丹江市东宁县永盛煤矿“1·29”一氧化碳中毒重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大对停产整改矿井的安全监管工作力度,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发布日期] 2013-02-0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煤矿;安全;整改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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