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督察情况的通报
[摘要] 各市(地)文广新局,黑河市文管办, 绥芬河市、抚远市文广新局: 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部署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的通知》(文物督发〔2016〕17号)要求,省文化厅于2016年11月10日至12月2日,组织开展了全省“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督察工作。
[发布日期] 2017-01-2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文物;文物保护;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