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工系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等七个文件的通知
[摘要] 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及所属各林业局(厂、公司),总局直属企业: 现将《黑龙江省森工系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森工系统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森工系统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筹集使用暂行办法》、《黑龙江省森工系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暂行规定》、《黑龙江省森工系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黑龙江省森工系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森工系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七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4-08-2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定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