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季度全省煤矿领导干部下井进行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摘要] 关于三季度全省煤矿领导干部 下井进行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省煤炭工业管理局、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各分局,各产煤市(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龙煤集团及分公司: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下井带班制度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6〕57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定期公布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和检查情况的要求,现将贯彻《通知》情况和三季度全省产煤市(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龙煤集团及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下井进行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制定实施办法情况 各有关市(地)和单位能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和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06-11-0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下井;月份;负责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