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办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活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办 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 活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活动督查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6]4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迎检准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地)、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工作总结,重点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06]16号)主要内容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 2007-01-0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化学品健康与安全
[关键词] 槽罐车;委办;化学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