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专项补助资金检查的通知
[摘要] 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 教育债务专项补助资金检查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惠民资金专款专用并发挥最大效益,根据《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黑农改办〔2008〕27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厅机关2010年财政同步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财监〔2010〕65号)有关要求,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专项补助资金检查。
[发布日期] 2012-05-1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检查;财政厅;农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