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建设系统全国“两会”期间安全事故报送的通知
[摘要]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松北区建设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近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省安全办《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发[2012]11号)的要求,实行在全国“两会”期间执行全省建设系统安全事故报送制度。
[发布日期] 2012-03-0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安全;两会;事故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