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有关化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摘要] 关于切实加强有关化工企业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哈尔滨、绥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几项有关化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函》(危化函[2006]30号)要求,为认真吸取近期化工企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请你们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一、请绥化市人民政府迅速查明安庆化工厂在两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火灾事故原因和处理情况,组织开展对安达市化工企业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安达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整改。
[发布日期] 2006-05-1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化学工程(综合)
[关键词] 化工企业;绥化市;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