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统计巡查工作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统计局,省农垦总局统计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省统计局与各市(地)统计局,省农垦总局统计局和省直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对政府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统计局巡查工作办法》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黑政发〔2006〕25号),省统计局制定了《黑龙江省统计巡查工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0-05-2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巡查;统计局;统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