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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前进农场等单位处置车辆的批复
[摘要]
建三江管理局,农垦社保局、垦区公安局: 《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关于前进农场拍卖处置闲置公务用车的请示》(建垦局呈〔2016〕71号)、《黑龙江省农垦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申请九三管局社保局处置固定资产的请示》(黑垦社局呈〔2016〕7号)、《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交通运输设备做调拨处置的请示》(黑垦公交呈〔2016〕6号)收悉。
[发布日期] 2017-02-2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垦区;车架号;车辆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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