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实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摘要] 关于我省实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 有关问题的意见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了贯彻执行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扩建项目设立的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要按照《办法》和《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发布日期] 2007-11-0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化学品健康与安全
[关键词] 化学品;危险;建设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