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黑建城[2015]17号 关于转发四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住建局(水务局及相关归口局)、发改委、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公安局、物价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发改委、卫生局、物价局,系统公安局: 现将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卫生计生委等四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15-04-1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供水;二次;设施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