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做好垦区“五七工”“家属工”贷款缴费工作的通知
[摘要] 黑垦局文〔2010〕29号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做好垦区“五七工”“家属工”贷款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各农牧场,北大荒集团总公司,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局各直属单位: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工商银行协调,已将垦区“五七工”、“家属工”中缴费困难人员纳入贷款缴费范围,为做好贷款缴费和养老金发放工作,经总局与省工商银行进一步磋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0-03-0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贷款;分局;五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