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集约节约利用政府系统公办运营公共资源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管理局,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总局机关各部门: 按照总局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集约节约利用政府系统公办运营公共资源的通知》(黑政办综〔2017〕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和以下要求,按时完成填报工作。
[发布日期] 2017-06-0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总局;填报;公共资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