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10#机组执行环保电价的函
[摘要] 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有关规定,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出具验收意见(内环函[2017]343号),将已通过环保设施验收合格的发电机组名单……
[发布日期] 2017-11-14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电力
[关键词] 环保;验收;电价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