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海拉尔热电厂1号机组执行环保电价的函
[摘要] 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有关规定,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函告我委(内环函[2015]242号),认定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海拉尔……
[发布日期] 2015-12-15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电力
[关键词] 设施;验收;环保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