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的通知
[摘要] 吉卫科教发[2017]21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 现将《吉林省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本规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17-10-24 [发布机构]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传染病学
[关键词] 吉林省;感染性病菌运输;微生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