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摘要] (2002年9月27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2年9月27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5号公告公布 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编辑本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发布日期] 2010-05-10 [发布机构]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基础医学
[关键词] 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