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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
[摘要]
吉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管理,根据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发布日期] 2006-01-19
[发布机构]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政策法规
[学科分类] 基础医学
[关键词]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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