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摘要] 吉卫发〔2016〕15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公主岭、梅河口市卫生计生局: 为保障我省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保障尸检结论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我委制定了《吉林省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6-05-12 [发布机构]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基础医学
[关键词] 吉林省;尸检;医疗事故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