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更名为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35号),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职能已划转我局。……
[发布日期] 2001-09-25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