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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保健食品再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省新药审评中心: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关于保健食品再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保化函[2012]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各市局及时通知辖区内保健食品企业,严格按照《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受理审查要点》和本通知要求,做好保健食品再注册工作。
[发布日期] 2012-03-13 [发布机构]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食品科学和技术
[关键词] 保健食品;通知;注册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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