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司法厅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和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安[2001]43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完善各级各类戒毒机构药物滥用监测报告制度,为各级政府禁毒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技术数据,预测毒品滥用趋势,推动禁毒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各市、县(区)公安机关设置的强制戒毒所、司法行政部门设置的劳教戒毒所、卫生行政部门开设的自愿戒毒机构和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应对所有接受戒毒、维持治疗的人员进行登记,填报《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调查表》),并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2-10-23 [发布机构]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
[关键词] 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