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广州市2009年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河涌污染整治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摘要] 穗环〔2009〕106号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环保局:为贯彻落实《关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穗府〔2008〕52号)、《关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综合执法方案》(穗府办〔2009〕4号)和《印发贯彻实施关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综合执法方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环〔2009〕15号),进一步推进河涌整治和污水治理综合整治工作,我局决定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河涌污染整治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09-05-19 [发布机构]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检查;环保局;小组 [时效性] Effective